“避税和逃税。”
“哦,对!”大卫歪头仔细想了想,缓缓点头道。
“经济学者一般认为,避税与逃税存在原则上的差别!”
“逃税属于非法行为,避税并不违法。”
“避税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少纳税或不纳税款而已。”
“逃税,则是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帕克先生听到大卫说出这样非常课本化的解释,笑着微微摇头接道。
“60年代初期,国际上的大型跨国公司大多数都是米国公司。”
“米国的跨国公司在海外发展业务赚到的钱,要先在该国缴纳一笔税款,然后再向米国IRS缴纳一笔税款。。”
“所以,这些跨国公司。。”
“你等下!”大卫忽然举起筷子,盯着帕克先生问道。
“你说的跨国公司,是不是有通用电气和标准石油?”
“呵呵~”帕克先生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的耸耸肩,继续自顾自的说道。
“当时的伦敦金融城里面,有人忽然想出了一个能解决这种问题的办法。”
“海外领地!”
“于是,一个由税法律师、会计师、审计师、银行家、说客、国会议员、代理人和掮客组成的跨国避税集团出现了。”
“他们根据各自不同的分工,先从英国的相关法律中寻找到了漏洞,然后花费了数年时间为英属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百慕大群岛,精心编撰了一系列可以为避税提供便利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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