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四节 伤兵_千年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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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的最大原因),当然也许是缝合时候盐水消毒之类做得到位,也许是这个年代人的抗病能力比较好,大体上看应该没有大问题了。

  “没有多少浮肿,估计问题不大,需要修养至少半个月,一个月内不能跑跳,然后还要吃药调养,不过以后免不了阴天下雨的时候会酸痛。接着上战场倒也没问题,不过你不怕再受伤啊?”老罗把阚六郎腿上的纱布更换好,重新缠上,很是随意的说道。

  就算是拉拢人心,老罗也懒得做什么低三下四的表情,他看重这些唐人的血性,但却不会因为需要他们就改变自己。

  按说老罗这种硬脾气是很难令人亲近的,那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脸看着就让人感到畏惧。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军人的团体中,他却是所有人的主心骨,原本角斗士出身的家伙们已经把老罗当成了神明,另外的一千八百骑兵校唐人士兵外加斥候营一部的不同族类战士也在事实和耳熏目染下开始向老罗的忠实拥蹩转变。

  所以阚六郎的回答是,“受伤有什么好怕的,跟着将主一起多砍几个突厥人的脑袋才是本事!”

  “没错,六郎说得好,多砍几个突厥人的脑袋就不吃亏!”

  “说得好,该死的突厥人不让我们回家,把他们脑袋都砍下来!”

  “……”

  捧场吆喝的有负责看护的士兵,也有和阚六郎同样受伤躺在石板上的家伙,战场上下来只要不是却手脚或当场战死,其余的重伤只要止住血,缝合了伤口,再把营养不足,这些体质出众的家伙恢复得都很快。

  士兵们的见识有限,也懒得弄清楚草原上部族的分类――实际上草原上的部落每十年就能换一茬,尤其是小部落,存在的时间很可能更短,没人能够确切的分清楚,所以他们把所有缠着黑头巾的家伙全叫做突厥人。在他们看来,阻挡他们回东方的家伙都该死,都该被砍掉脑袋。

  “都闭嘴,老实点养伤,养好了伤,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些混蛋,没砍掉几个敌人脑袋,倒把自己弄得一身伤!”看着这些受伤的家伙吆五喝六的都兴奋起来了,这对养伤可没什么好处,老罗吼了一句,赶紧叫停他们。

  几个缠着绷带挣扎着要坐起来的家伙赶紧老老实实的躺好,彼此之间还做个鬼脸之类,这些战士实际年龄都不大,最小的才十六七岁,放在后世还是中学生,可在这个年代,他们已经是每个家庭里的经济支柱。

  几天前的战斗里,轻伤的已经基本没事,重伤了十七个,来不及救治的死了四个,算是阚六郎有八个已经完全稳定就等着恢复了,剩下的还有五个有些麻烦,这会儿在山洞的另一侧沉默不语――他们分别丢了手和脚。

  在这个年代,缺手缺脚就意味着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属于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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