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九十二章 吓死我了,刚才他真的好吓人啊!_斗罗之以剑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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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的男子,三四十岁的模样,其体型虽是粗壮,但是整个人却有一种儒雅的气质,身音虽中气十足,但又不显得咄咄逼人。

  “刘大哥,你是这的老熟人了,有没有好去处介绍介绍。”

  “要说黎明之城最值得去的地方当然是黎明大斗魂场与西城的商业街,不过除了这两处还有位于较中心得安心拍卖行,位于……”

  待到进了城,刀锋向其告辞。

  刘文书再度发出邀请:“刀小哥真的不来我家坐坐?正好我家的宝贝女儿明天也能回来了,她可是光明学院的高材生,十五岁就已经达到二十三级,还是个大美女哦!”

  刀锋笑道:“刘大哥你越是这么说我就越不敢去,这一去怕是以后就不能叫你一声刘大哥了,得改成‘岳父大人’。”

  “你小子脸皮够厚的,想娶我们家凤飞的人都能绕这黎明之城一大圈!轮得到你?”刘文书脸色微红,不满的反驳。

  “好好,是是,刘大哥你说的都对……”

  ……

  看着告辞离去的刀锋,他微微叹了口气。

  走南闯北这么些年见过的人事物多了,这识人的本领还是有的,这年轻人的品性是真的不错。

  何况他还是一位四十二级的魂师,观察力,敏锐度那都是不缺的,有意无意间的试探让他知道这少年定是位等级不低的魂师。

  最重要的是这年轻人长得竟不比他年轻的时候差多少,这尤其难得。

  相处两天,他真挺喜欢这个说话好听,长得好看,浑身散发着缥缈出尘气息的年轻人。

  就是好像是个吃货,小零食什么的几乎就没断过,有魂导器了不起呀?!

  而且修为不低,天赋出众,这年轻人他虽不求带回去其就能与自家宝贝一见钟情,但相处一下应该还是有些机会的。

  能让他看上眼,觉得配得上自家宝贝女儿的年轻人真没几个。

  难得在路边捡了一个,但终是错过,这倒真是可惜了。

  刀锋哼哼两声:“想忽悠我去当上门女婿?想的倒是美,我刀锋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区区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虎?”

  买了份地图,他准备顺着地图找了个不错的酒店,就是那种住一天按金魂币算的那种。

  手持地图,走在街道上,一路上回头率超过了百分之百。

  忽然前方传来惊呼喧哗之声。

  “啊!!!”

  “杀人了!!”

  “滚开!别挡着本大爷的道!”

  “这个畜生,阿兰,你去救人!其他人跟上!”

  “街道上的人,快退开!”

  “这回说什么都不能让他再逃脱!”

  “滚开!你们这些渣渣!”

  “啊!!”

  ……

  街道上顿时大乱。

  在行人慌忙向两旁退去的同时,一个武魂附体的消瘦男子向刀锋这边从奔来。

  他的衣袍已被鲜血染红。

  其武魂是血狮,冲过来的的同时脸上带着癫狂的笑容,眼中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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